(预示着DB)
大邱一家法院周四宣布,一名60岁男子的酒驾罪名不成立,因为他停车后喝了酒,因此无法确定他是否在醉酒驾驶。
金某的血液酒精浓度为0.128%,在大邱行驶了2.4公里。16日晚11时38分,在首尔中区被警方拦下,警方在40分钟后对他的血液酒精浓度进行了测定。该男子涉嫌违反《道路交通法》第44条。
在韩国,酒精浓度在0.03%以上的司机会受到酒后驾驶的处罚,酒精浓度在0.07%以上的司机会被吊销驾照。
但是,从被警察拦下到下车的39秒之间,被告在车内喝了整整一瓶烧酒,这使案件变得更加复杂。目击者称,他停车不规律,一下车就摇摇晃晃的。
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即使被告确实像自己所说的那样喝了整瓶烧酒,但他在喝完之后立即表现出醉意的原因也不清楚。”“但基于这些间接证据或猜测,我们无法确定他是在酒后驾驶。”
为了估计该男子开车时的酒精浓度,官员们使用了Widmark公式,该公式考虑了时间的流逝,以确定先前的酒精水平。但法院裁定,没有足够的确凿证据来最终证明他喝醉了。
在无法立即进行血液酒精浓度测试的情况下,韩国警察会使用各种方法来确定一个人是否醉驾。这包括威德马克公式,或者让嫌疑人喝同样数量的酒,以比较他们的中毒程度。
但一些司机在被拦下后立即大量饮酒,试图混淆这些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