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美洲人权法院裁定萨尔瓦多禁止一名妇女堕胎,尽管她的生命有危险,她的胎儿无法存活。
它命令萨尔瓦多政府支付赔偿金,为医疗和司法人员制定指导方针,并采取法律和其他步骤,保证“类似案件的法律确定性”。
这起案件要追溯到2013年,当时这名公开被称为“比阿特丽斯”(Beatriz)的女子无法堕胎,因为萨尔瓦多在任何情况下都禁止堕胎,即使是在女性生命有危险或因强奸而怀孕的情况下。
总部设在哥斯达黎加的法院认定,萨尔瓦多应对比阿特丽斯一案中的“产科暴力和侵犯健康权”负责。
它表示,萨尔瓦多政府未能“履行其尽职尽责的义务,保障一名经历了多重风险的怀孕妇女获得有效司法补救的权利、个人诚信、健康和隐私。”
哥斯达黎加倡导妇女健康的组织对这一裁决表示欢迎。
“正义取得了胜利。我们很高兴。今天……“今天是女性生殖正义载入史册的一天,”女权主义者团体的律师安吉莉卡·里瓦斯在接受法新社采访时表示。
比阿特丽斯怀孕时22岁,患有狼疮、狼疮相关肾病和类风湿性关节炎。
她在两年前怀孕时已经有了一个孩子,在怀孕期间,她患有严重的先兆子痫,这是一种高血压。
综上所述,医生确定她的怀孕是高风险的,可能会杀死她——超声波检查发现胎儿是无脑的,这意味着它的大脑和头骨的一部分缺失,使其无法存活。
但是当考虑终止妊娠时,“没有做出任何决定,因为……对于像比阿特丽斯这样的案件,没有任何处理方案。”
它指出,萨尔瓦多承认存在“混乱的情况”,并指出本可以为这种不寻常的情况制定更好的议定书。
在萨尔瓦多当局听到了一个相互矛盾的专家意见,即比阿特丽斯的生命没有危险之后,胎儿被分娩并在出生时进行了剖腹产手术。
婴儿在分娩五小时后死亡。
比阿特丽斯活了下来。但她在接受交通事故受伤治疗时感染肺炎,于2017年10月去世。
法院表示,没有证据表明危险怀孕和她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法院还表示,它并不是试图仲裁不同的医学意见,也不是试图确定比阿特丽斯的最佳治疗方案。
但它强调,比阿特丽斯的潜在健康状况意味着萨尔瓦多国家有“特殊的保护责任”,为她提供“勤勉和及时的医疗护理”。
但是,“处理比阿特丽斯案件的方法缺乏法律确定性,导致了所需医疗护理的官僚化和司法化,从而产生了多种后果。”
萨尔瓦多自1998年起禁止堕胎,任何违反该法律的人都可能面临最高8年的监禁。
但更常见的是,萨尔瓦多法院对这类案件适用加重杀人罪的指控,这类案件的处罚更重,最高可达50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