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山打根法院判处一名货车司机14年监禁和两次鞭刑,罪名是强奸未成年女友。
法官Zaini Fishir @ Fisal对20岁的莫哈德·扎曼(Mohd Zaman Kamrud Zaman)进行了判决,此前他承认了今年8月和9月强奸一名14岁女孩的两项罪名。
对于第一项罪名,法院下令被告入狱六年,自9月10日被捕之日起计算。至于第二项罪名,他被判处八年徒刑和两次鞭刑,刑期同时执行。
这些指控是根据《刑法》第376(1)条提出的,该条款规定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一经定罪可处以鞭刑。
根据案件的事实,莫哈末扎曼于8月14日在山打根的马尼拉Rancangan Sungai犯下了第一次罪行,当时他坐在一辆四轮驱动汽车的后座上。
对于第二项指控,该男子被指控于9月9日在山打根一个村庄的房间里强奸了这名女孩。
10月10日凌晨1点,被告再次去了女孩的房间,但当她进入房间时被女孩的母亲发现。
女孩的家人随后向警方报案。后来,在9月10日,被告被带到警察局,并被移交给警方进行下一步行动。
副检察官穆罕默德·阿齐兹·哈米尔在被告没有代表的情况下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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