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Nga Kor Ming表示,内阁原则上同意一项法律,通过社区服务来惩罚乱扔垃圾的人。
住房和地方政府部长表示,内阁还原则上同意修改三项法律来实施这一计划。
它们是《2007年固体废物和公共清洁管理法》(第672号法令);1974年《街道、排水和建筑法案》(第133号法案);1976年地方政府法(第171号法)。
他说,他的目标是在2025年的第一届下议院会议上提出修正案。
“乱扔垃圾仍然是一个问题。当地政府目前的处罚也无法起到威慑作用,”他在上周五(11月29日)举行的住房和地方政府部媒体卓越之夜庆祝活动上说。
他说,修正案规定,被定罪的乱扔垃圾者需要穿着特殊的制服打扫道路和下水道。
Nga说,这项处罚旨在阻止乱扔垃圾的人,教育他们清洁,改善环境。
Nga说:“我们将审查所有的修正案,并研究最佳的实施模式,无论对初犯还是惯犯都适用。”
他说,新加坡和瑞典等其他国家也有用社区服务来惩罚被定罪的乱扔垃圾者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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