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在拟议的增值税(VAT)法修正案中,财政部提出了一项修正案,要求年收入为1.5亿越南盾的个人和家庭企业缴纳增值税。
这比目前的标准增加了5000万越南盾。
然而,这一提议引发了一系列不同的意见和担忧。
财政部认为,自2013年《增值税法》修正案补充了2008年《增值税法》的部分条款以来,消费者价格指数(CPI)出现了显著增长。
因此,调整个人和家庭企业的收入门槛以反映这些价格波动是必要的。
此外,财政部声称,提高增值税的收入门槛不会导致额外的合规成本或行政程序。相反,它将提高税收透明度。
然而,一些利益相关者认为,拟议的门槛仍然相对较低。他们建议,应该考虑到特定行业的考虑因素。
在给财政部的反馈中,越南工商会(VCCI)建议起草机构考虑将免税家庭和个体企业的收入门槛提高到1.8亿至2亿越南盾。
VCCI建议财政部考虑行业分类,类似于分销和供应部门使用的直接税计算方法。
它表示,这将涉及为商品分销设定比服务和建筑更高的门槛。
来自广义省的代表提出了最高限额,他们建议将限额提高到3亿越南盾,而其他机构则认为降低限额是最好的办法。
交通部建议2.5亿越南盾,而越南税务顾问协会(VTCA)建议的门槛在1.8亿至2.4亿越南盾之间。
据VTCA透露,第07号法令规定,农村地区贫困家庭的标准收入为每人每月150万越南盾,城市地区为每人每月200万越南盾。
因此,年收入1800万越南盾的人将被视为“贫穷或接近贫穷”。
VTCA的计算表明,假设商业部门的税率为10%,应税收入将在1,000万越南盾左右。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企业赚到1.5亿越南盾,其附加价值将达到1500万越南盾,甚至低于国家贫困标准。-越南新闻/A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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