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高等法院审查有争议的丧失行为能力法
2025-07-06 14:55

以色列高等法院审查有争议的丧失行为能力法

  

  

  以色列高等法院周四听取了针对《丧失行为能力法》(Incapacitation Law)的请愿书。该法于今年3月通过,旨在为宣布总理不适合担任总理设定更高的要求。

  根据法律,总理的健康状况构成丧失行为能力程序的理由,该程序只有在经过彻底的批准程序后才能进行。

  法院于8月发布了临时禁令,禁止实施该法律,并于9月28日召开了由11名高等法院法官主持的第二次听证会,周四的会议是对该问题的第二次听证会。

  当反对司法改革的抗议者在以色列议会外集会时,请愿者辩称,这项法律是专门为以色列总理本雅明·内塔尼亚胡(Benjamin Netanyahu)设计的。

  法官们表示,他们不打算废除这项法律,但可能会继续推迟实施,直到下次选举之后,以避免它对内塔尼亚胡个人有利。

  以色列议会的律师伊扎克·巴特(Yitzhak Bart)承认,以“利益冲突”为由阻止内塔尼亚胡被免职是该法律的“主要动机之一”,但其目的超越了立法者的具体动机。

  内塔尼亚胡的私人律师迈克尔·拉贝洛(Michael Rabello)表示,推迟或取消这项法律将“留下政府部门之间正面冲突的可能性,留下践踏以色列议会的可能性”。

  拉贝罗补充说,这样的案件将等同于“取消选举结果”。

  这些情绪在周四几位政府部长的声明中得到了呼应。

  司法部长亚里夫·莱文(Yariv Levin)说,“推迟实施丧失行为能力法的意义在于,任何官员,无论级别有多高,都可以把从未被赋予的权力占为自己所有,来辩论宣布总理完全反对选举结果而丧失行为能力的荒谬可能性。”

  财政部长Bezalel Smotrich也表示赞同,“人民在选举中有自己的发言权,官员不能取消人民的选择。”

  该联盟还辩称,法院没有权力取消具有“基本法”地位的法律。

  由于没有成文的宪法,基本法在以色列起到了准宪法的作用。

  当内塔尼亚胡面临贿赂、欺诈和违反信托的三起刑事案件时,时任司法部长阿维切·曼德尔布里特(Avichai Mandelblit)在2020年达成了一项利益冲突协议,以限制总理在法律和执法任命以及其他司法问题上的权力,以免干扰审判。

  自从现任政府宣布其改革以色列司法系统的计划以来,媒体和联合政府成员一直猜测现任司法部长Gali Baharav-Miara将使用“丧失行为能力”条款迫使内塔尼亚胡下台,这一论点也被一些非政府组织在2月份的高等法院请愿书中使用。

  本文最初发表于《全以色列新闻》,已获许可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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