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相浩、金东铉
华盛顿,9月19日(韩联社)——一家美国能源公司周二表示,本周早些时候,它将上诉地方法院的决定,驳回其提起的诉讼,以阻止两家韩国国有公司出口核电站。
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19日驳回了西屋电气去年10月对韩国水力核电(KHNP)和韩国电力(KEPCO)提起的诉讼。法院裁定,西屋电气“缺乏私人诉讼理由”,因此没有资格采取这样的法律行动。
西屋能源系统总裁戴维·达勒姆(David Durham)在发给韩联社(Yonhap News Agency)的一份声明中说,“美国地方法院的裁决仅仅认为,出口管制的执行权属于美国政府。”“西屋电气打算对这一决定提出上诉。”
它主张,在韩国以外使用西屋电气的知识产权是双方之间的“主要”争议。
该公司表示:“该决定与正在进行的针对韩国电力公司/韩国核电公司的仲裁程序无关,该仲裁程序涉及韩国电力公司/韩国核电公司不允许将西屋电气的知识产权转移到韩国境外。”
西屋电气提起诉讼是为了阻止韩国公司根据美国出口管制条例第810部分,向波兰和其他国家转让其声称已获得许可的反应堆设计技术信息。
被告辩称,《原子能法》并未考虑“私人”执行,而是将执行相关条款的“排他性权力”授予了司法部长。第810部分旨在实施该法案。
这一诉讼引发了一场争论,即韩国企业在美国公司的初步技术援助下,在国内掌握了反应堆的出口,是否应该受到美国出口管制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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