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四(2月13日),一名年轻的萨满在法庭上认罪,承认对一名11岁女孩进行了三次身体侵犯。
20岁的Muhammad Adiq Alqbab Zanuddin在法官Wan Suhaila Mohd面前分别向他宣读了三项指控后提出了请求。
在第一项指控中,Muhammad Adiq Alqbab被指控于去年1月31日凌晨1点左右在附近Bandar Seri Bandi的一所房子里对一名女孩实施了犯罪,罪名是根据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第14 (a)条。
他将面临长达20年的监禁,一旦罪名成立,他将面临鞭刑。
至于第二及第三项控罪,他被控于上月中(一月中)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对同一名女孩实施该罪行,并触犯该同条第14 (d)条。
法官Wan Suhaila允许他每项罪名的保释金为4000令吉,并于3月13日在宣判前获得案件的事实和被告的社会报告。——马来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