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ALING JAYA: 1971年医疗法案修正案据信涉及第14条,旨在解决与平行途径计划相关的问题。
第14条涉及向国家专家登记处(NSR)登记专家以及马来西亚医学委员会(MMC)在这一过程中的作用。
前卫生部副部长拿督Lee Boon Chye博士强调了保持两种专业培训途径的重要性,因为由于医学专业的不断发展,某些专业无法被结构化课程或当地硕士课程所取代。
“因此,平行方案和学徒方案必须永久维持下去。
“关于MMC的作用存在一些问题。2012年的医疗法案修正案授权MMC保留NSR的注册,但该法案没有规定确定专家资格的机制,”他说。
《2017年医疗条例》利用赋予部长的权力执行了该法案,并在宪报上公布为法律,试图通过列出专业和学历来明确这一机制。
这份公报导致了目前心胸外科的惨败,爱丁堡皇家外科学院(FRCS Ed)心胸外科的专家不知何故不在名单上。
李博士说:“《2017年医疗条例》没有解决一些异常情况。
“例如,虽然财务汇报局局长的资格被排除在外,但也列出了其他一些资格。
“MMC并不是一个自治机构。作为一个政府机构,它是依法成立的。”他补充说,部长有权解决这个问题。
参议员RA Lingeshwaran博士是Sungai Bakap医院的前院长,他说,鉴于专家短缺,这些修正案将是及时的。
他主张承认平行途径,并实施对等计划,以鼓励在国外执业的马来西亚专家回国。
“我们的战略将是扩大本地硕士课程,承认平行路径,并找到一个平衡的解决方案,为在国外执业的马来西亚籍专家提供同等待遇,以便他们回国为人民服务。”
与此同时,卫生和医学教授小组负责人Noor Hassim Ismail教授反对修改该法案,声称与平行途径项目相比,当地专家项目具有更好的安全和质量记录。
“《医疗法案》不应修改,因为现有的当地专家方案没有问题。认可医学专家项目的授权应在医学专家的管辖范围内,不受部长的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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