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国内贸易和生活成本部吉隆坡分部主任Mohd Sabri Seman表示,今年5月至7月,共有14个榴莲摊位接受了检查,这是“榴莲行动”的一部分。
他说,这个数字包括周一(7月31日)在吉榜巴鲁Jalan Mergastua附近的三个场所进行的检查。
“今年,我们收到了四起投诉,涉及的问题包括没有显示价格标签、误导性广告和网上商家销售榴莲。然而,目前还没有病例得到证实。”他告诉记者。
他指出,从2018年到现在,在首都共进行了37次检查(包括今天的3次)。
今天的检查由吉隆坡国内贸易和生活成本部执法小组进行,重点是确保遵守2011年价格控制和反暴利法令,1972年度量衡法令,2011年商品说明法令和1999年消费者保护法。
每年5月至7月,吉隆坡各地的摊位和店铺都会出现榴莲水果销量激增的情况。虽然北京本身并不出产“水果之王”,但城市消费者的高需求促使卖家推出各种促销活动来吸引消费者的兴趣。
尽管这种产品很受欢迎,但仍有投诉称,一些供应商通过不显示价格标签、伪造称重秤或制作欺骗性或误导性广告来剥削顾客。
作为回应,吉隆坡国内贸易和生活成本部采取了积极措施,通过进行检查和发布公告,以确保榴莲卖家的运作透明,并遵守该部执行的法律。
同时,莫哈末萨布里说,根据2011年价格管制和反暴利法令,今年共有57起与价格有关的违法行为,罚款总额为16,400令吉。
他说,根据1972年《度量衡法令》,与称量天平有关的罪行,KPDN共记录了64起案件,总额为21,000令吉。——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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